房屋租赁合同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57:34 当前栏目:合同范本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6.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 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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