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解除时有关责任承担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2:13:55 当前栏目:委托合同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 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委托人撤销委托时,对于此前受托人已完成的部分事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在不利于受托人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受托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受托人辞去委托解除合同的,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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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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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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