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一)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共设有11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固定税额标准。具体税率如下:
1.烟。(1)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税率为45%, 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雪茄烟,税率25%; (3)烟丝,税率30%.
2.酒和酒精。(1)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5%; (2)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15%; (3)黄酒,税额240元/吨;(4)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250元/吨; 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税额220元/吨;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5)其他酒,税率10%; (6)酒精,税率5%.
3.化妆品,税率30%.
4.护肤护发品,税率8%.
5.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
6.鞭炮、焰火,税率15%.
7.汽油。(1)无铅汽油,税额0.2元/升;(2)含铅汽油,税额0.28元/升。
8.柴油,税额0.1元/升。
9.汽车轮胎,税率10%.
10.摩托车,税率10%.
11.小汽车。(1)小轿车。按气缸容量2200毫升、1000毫升分为8%、5%和3%三档税率;(2)越野车,按气缸容量2400毫升分为5%和3%二档税率;(3)小型客车,按气缸容量2000毫升分为5%和3%二档税率。
(三)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