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25:16 当前栏目:公司并购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1、基层单位向主管部门(镇)申请转企改制报告;
2、主管部门(镇)向市发改委申请转企改制报告(红头文件); 3、改制方案;
4、改制会办纪要;
5、经批准的资产剥离、核销清单及其它改制成本;
6、国资(或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确认书;
7、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
8、土地、房屋租赁协议书;
9、净资产转让金收缴凭证(或缴款协议);
10、首次股东会决议;
11、首次董事会决议;
12、企、事业单位改制情况登记表(市发改委体改科领取) 13、股东名单及出资份额、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14、公司章程(如个人独资或国有独资无需公司章程);
15、资产评估报告;
16、和改制相关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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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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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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