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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和赔偿原则是什么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08:04    当前栏目:合同常识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财产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引起的责任,应当按照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履行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赔偿标的损失的责任。二是赔偿合理费用的责任。除了标的损失外,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施救、保护、整理以及诉讼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及为准确定损所支付的对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和出售的合理费用也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及时支付赔款的责任。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赔偿的申请和各项有关单证后,应在10天内支付赔款。如果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款金额之日起10天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四是先赔后追的责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是由第三者的责任所引起,应当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权益转让,在他们的协助配合下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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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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