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08:05 当前栏目:合同常识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建筑工程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是:
1.法律上要求招投标的项目中,建筑工程合同必须以招投标的方式签订;
2.发出中标通知书;
3.国家重大建筑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性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4.承包者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5.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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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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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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