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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可以附条件吗?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08:05    当前栏目:合同常识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问:  林某和苏某马上准备结婚,林某的父母为他们购置了婚房,但立下协议:日后若夫妇俩感情出现裂痕,或不孝顺父母,父母则收回房子。这个协议有效吗?
 
答: 《合同法》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林某的父母有权对赠房附条件,只要该条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受赠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林某父母设定了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感情不能破裂,二是双房得孝顺父母。第一个条件显然有悖我国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应当无效,第二个条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可见作为赠与人设定赠于条件,还是应当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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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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