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法律纠葛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14:56 当前栏目:业内新闻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2008年09月17日 人肉搜索 隐私权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陶卫华/北京报道
“法不责众”的时代也许将过去
8月25日,朱志刚等全国人大常委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网络“人肉搜索”严重侵犯公民权益,需追究刑事责任。这条消息,使有关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争议立时趋于严峻。
与此呼应的情形是,进入2008年7月以来,号称“很肉很强大”的天涯人肉搜索第一次遭遇了重大挑战。难住他们的主角是一位名叫“菊花香香1986”的“高官小三”。
“人肉”们(人肉搜索者)试图通过网络搜索当事人身份证、手机信息、驾驶证乃至银行账户,甚至实地调查,穷尽各种手段、历时一个多月的努力,仍未能得到关键性证据。真相似乎在某种隐形力量的操纵下隐匿。
“‘肉’敏感人物太难了。”网友“臭虫不臭”抱怨说,背后可能涉及的贪官是这次“菊花事件”中“人肉”效率低下、至今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原因。
这也许只是某种臆想,更直接的原因可能是缺乏知情人爆料和黑客高手的介入。这些环节的缺失限制了人肉搜索成功的可能性,而“人肉”行为中的偏差、出错和进展中的不可控因素却在增加。
更大的压力则来自悬于“人肉”们头顶的法律风险。“菊花香香”事件中,几乎在人肉搜索行动的同时,当事人就邀请到了实力雄厚的律师,高调展开法律维权行动。“公布个人信息是否违法?律师如何通过IP查到个人真实身份?”类似的疑问开始在网友间讨论,“人肉们”因此变得小心翼翼。
侵权的担心,搜索技术的局限性,加上商业炒作的嫌疑,错综因素之下,人肉搜索展示出颇为窘迫的复杂性。它与法律的纠葛与救赎,注定不会是“法不责众”那么轻松和简单。
“菊花门”风波
“对人肉们而言,最大的愿望是揭出一个丑陋事实的真相。”网友“菊花御用”用这样的表述解释他们连续半个多月来熬夜肉“菊花”的精神动力。
不过,此次“丑陋真相”的揭开过程,看起来远没有之前“人肉““史上最牛小三”张美然、“逼死贤妻”的出轨丈夫王菲那样顺利。
2008年6月16日,名为“菊花香香1986”的网友在天涯杂谈上公开发出标题为“我就喜欢做二奶,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好啊!”的帖子,称自己是傍上政府高官的大四女生,并大晒其优裕物质条件:有“老公”给的500万元存款、150平方米豪宅和一栋别墅,还开着标致汽车等等,言语间流露出对“二奶”生活的满足。
问题女人的高调露面吸引了大批天涯网友的眼球。人肉引擎在6月27日正式启动。ID为“wangyouisl iliang”的神秘网友把称是“菊花香香1986”的两张照片发在了论坛上。随后网友根据照片搜索到“菊花香香19 86”的博客、Q Q号。短短几天内,此帖点击超过50万次,跟帖达到117页,无数网友展开人肉搜素。
网友从上传照片的标志性建筑分析出拍摄地在成都,随后追踪到这位网名叫“s ”女子的“真身”——成都一家酒吧的老板赵女士,并爆出其住址、家人电话。
接下来形势急转直下,很快赵女士站出来大呼冤枉,称自己“很少上网”,只在之前上传了一些生活照到博客上,更不认识什么“菊花香香1986”,不明白自己的照片为什么被误用;对于“二奶”之说回应说自己的孩子都已经4岁了,5 00万存款更是无稽之谈。
稍后更有网友提出质疑说,根据“wangyouisliliang”的名字与“菊花香香1986”登记信息上的关联性判断可能为同一个人,整个事件也许只是一场自编自导的炒作闹剧。
但“人肉们”并不就此甘心,他们依然坚信“菊花香香”的真实存在,并试图对赵女士进行挖地三尺的信息搜罗,甚至放言要揪出幕后的“贪官”。网友“肉贪官”向本刊记者提出疑点:赵女士自称老公是个50岁的商人,但一直未拿出结婚照以证清白。
不过接下来的“人肉搜索”并未让赵女士的身份之谜变得清晰。最奇怪的是“没有一个认识她的人站出来”。
在历次著名的人肉事件里,熟人爆料是人肉引擎得以推进的重要环节。但“菊花门”人肉启动20多天来,媒体报道和网络转载铺天盖地的情况下,除了朋友和家人的说法和证词,却再没有其他人见过她、认识她。其丈夫更如人间蒸发,从未露过面。
人肉过程也出现蹊跷变化。网友开辟的菊花人肉Q Q群里,一开始有成都的网友参加,并表现积极,但后来纷纷退群离开。成都网友“我就是小号”留下一句“水很深,你们都不要管这件事情了”就再也没出现。这使“人肉”们更加疑惑,深信其后有隐秘。
就在搜索“菊花香香”陷入谜团之际,称“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的赵女士展开了法律维权行动,并开启维权网站。
“律师函在经过赵女士确认后即将发出。”日前赵女士代理律师李渝生向本刊介绍:涉及的12家网站和发起人肉搜索的“wangyouisliliang”、“酱油师傅”等5位主要责任人,都将接到律师函。如果网站和网民不终止侵害赵女士名誉的行为,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大张旗鼓的“菊花门”人肉搜索开始转入到“地下”。人肉Q Q群里,200多位网友每天四五十人同时在线为人肉 “菊花香香”熬夜战斗。但连续20多天的人肉搜索,并未能找到关键证据证明赵女士就是“菊花香香1986”、或者与其有重大关联,反而是出现了诸多信息错误:菊花香香是1986年出生,赵女士驾驶证显示其生于1982年;“菊花香香” 帖中说自己正在读大学,而赵女士称自己从没上过大学——如此信息错漏,使网友群体在当事人的法律攻势面前顿处窘境。
“误肉”与“纠错”
在人肉搜索的年代,“误肉”本是难免之事。最典型的是轰动一时的“铜须门”事件。
参与过这场人肉大戏的资深肉友“KAIK”向本刊记者回忆了“UP”被无辜牵入的细节。当时,在寻找“铜须” 的过程中,“人肉”们最先确定的只有一个Q Q号。通过这个Q Q号,他们找到了一个新浪天堂2玩家的资料,发现ID为“ 稀帅”的人正在卖号并留下其手机号码。而“铜须”Q Q的昵称正是稀帅。
网友认定卖号的人就是“铜须”本人,而这个玩家资料中的照片上“拿着滑板的照片男身材瘦小神情猥琐”,也让部分似有“心电感应”的“人肉”们确信:“他就是那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包皮男(铜须)!”该照片一时在网上传得满天飞。
事后证明,是“铜须”借了他朋友“UP”的账号去卖自己的游戏号,那张照片并非“铜须”。“UP”张冠李戴顶着“偷情男”的名声过了一个星期。其间“UP”最多时一天能接到五六十个电话,他说:“一般都是上来就骂人的,各地口音都有……”
后来,黑客破解了“铜须”的MSN密码,冒充“铜须”和他的朋友聊天时,才发现已经公布的“铜须”照片其实是 “UP”。之后“人肉”们进行纠错,并重新锁定目标,最终找到了“铜须”本人。
另一起“北大博士殴打岳父母”的人肉搜索中,网友却没有得到纠错的机会。
在天涯出现的人肉帖中,北大博士孟领被描述成了一个“禽兽不如”的人物:在利用完岳父母带小孩直到上幼儿园后 ,即开始驱赶他们离开,并大打出手。
出于中国人的传统孝道观,网友的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了岳父母一边,一致谴责北大博士无良,并对博士进行人肉。后来更多信息披露,网友们才知道自己被发起人的“一面之辞”蒙蔽了。
人肉过程中,“女儿状告亲生父母腾房”的官司择期开庭。在孟领、邻居的描述和媒体的报道中,真相完全逆转,变成了岳母动手打了女婿并驱逐女儿女婿、在小舅子怂恿下妄图私吞他们的房产。网友对小舅子启动搜索,发现最早在西祠胡同上发出北大博士帖的就是小舅子本人。天涯上的人肉启动不过是小舅子试图通过占领舆论向当事人施压的一种有意“策划”。人肉最终以小舅子的姓名、电话、个人信息被曝光而告终。
天涯资深网友“广州老农”就此感叹:“网友自己没有太强的辨别能力,全被那家人耍了。”
猫扑人肉专家“JERRY”则认为人肉群的遭遇很正常:“别想着人肉就能怎么怎么,事实证明成功率很低。”作为一种自发性的新现象,人肉搜索的历史一路伴随着误差,试错——出错——纠错的过程贯穿始终。只是,这种纠错过程往往难以自行善后,法律的介入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隐私争议
“菊花香香”事件中,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赵女士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该所合伙人李渝生向本刊表示,赵女士并不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该所出手援助是考虑到此类网络侵权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侵权行为常有发生,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到合法权益的少之又少,他希望“通过维权过程,提高网友的法律意识”。
人肉方的强势维权行动让网友开始顾虑自己可能面对的法律后果。一些人在群内提问:“发律师函得有对方明确姓名和地址,他们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一个天涯ID的真实身份呢?”为此,人肉群里请来了专业律师咨询。“臭虫不臭”表示“万一我们被告了,这位律师准备无偿帮忙应诉 ”。
律师的介入也让人肉群友的行为变得谨慎,对部分网友提出的“通过技术手段查询相关人IP、通讯记录”的建议, 大部分人表示反对,尽管通过这种方式人肉就快多了。
目前人肉搜索在法律上构成的侵权行为尚未有法院判例产生,但诉讼事件已不是新闻。就在“菊花门”热闹上演的7 月7日,号称“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经历了第三次开庭。
对于侵犯隐私权的指责,“人肉”们存有异议。“臭虫不臭”反驳:“那些‘隐私’是我们在网上听人家说的,照片是从她(赵女士)空间里弄来的,驾照也是媒体给的,我们最多算凑热闹吧,怎么也不算侵犯隐私啊!”
业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6月29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的“网络中的个人隐私保护”法律研讨会上,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专家刘德良教授提出:电话号码、工作地址、家庭住址等具有通讯作用的个人信息,本身就要用于交流,将这些信息予以公布并不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往往是后来的“滥用行为”造成了当事人权利的受损。
张雁峰则认为是否构成隐私权侵害应根据公布信息的目的判断,“在王菲案中,网友提供其个人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搜索王菲,对他抨击并构成压力。”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文静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大多数的人肉搜索或多或少都涉及到隐私侵权。虽然网民是出于公众审判、网络监督传播这些信息,但与某种有争议之言行的道德谴责相比,普通公民隐私权的地位处于更高地位。
有理由相信,人肉搜索引发的法律诉讼只是开始,这一棘手的社会现象,将成为法律必须认真开掘和应对的一个课题。
“法不责众”之惑
潜在的侵权风险对正在发生的人肉行为产生了直接影响。如今,天涯已经对“菊花香香1986”的“二奶”帖进行封帖。但海量的谩骂、人格贬损和侮辱性言辞已经在网络上存在,成为日后诉讼中的素材。
网络声讨也常常扩展为现实攻击,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王菲案中,网友对王菲供职公司进行电话、邮件骚扰 ,并发起抵制当事人公司所服务的客户产品,又到王菲父母家进行“讨伐”。
张雁峰认为,这些行为同样构成对当事人的名誉权侵害,“如果能查到侵权的网友,当然可以有选择性地起诉其中主要的”。但是张雁峰面对的麻烦是“网友人太多了,而且有些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有网友问:“我打电话去骂了,就一个电话,法院能判我什么罪?”
资深肉友“KAI K”把人肉搜索归结为“可怕的地方在一个众字”。这个“众”字使得其即便触犯到法律底线也很难认定、追诉。
即便是比较明确、集中的网络侵权个体,追诉仍然存在难度。两年前,湖南人张小夫无辜牵入一场“网络通缉令”。 ID为“牙疼妹妹”的网友在“天涯杂谈”上对他启动人肉搜索,把张小夫的手机和家庭住址公布在网络上,甚至连8岁女儿是领养的隐私也被公布。因为找不到“牙疼妹妹”,愤怒的张小夫把天涯在线告上了法庭。
一审张小夫胜诉,法院判决天涯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万元。但随后天涯提出上诉,并向法院建议应追加被告人,即发帖者“牙疼妹妹”。法院接纳了这一提议,接下来的法律程序却就此停滞不前。
审理此案的湖南省桃江县法院法官祖金辉向本刊记者介绍,该案二审将在本月开庭,但追加的被告人“牙疼妹妹”至今没有找到,这成为此案的死结。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接受本刊采访时剖析说:“从表面上看是法不责众、难以取证,最根本的问题是互联网的立法滞后于现实需要。现在没有专门的法律,也没有相关判例,可以比较明确地界定网民、网站的行为哪些属于违法, 违反了怎样的法律。”
而这,也正是目前人肉搜索面临的最大法律困境。在此状况下,张雁峰只能把起诉主体确定为网站,他的依据是国务院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到:“网站经营者有义务删除违法信息”。
但网站在人肉搜索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目前也同样存在争议。王菲案一审中,被告海南天涯在线、大旗网提出他们的抗辩理由,“王菲个人信息并非三个网站公布,是网友通过搜索方式搜索并公布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认为,网站监管义务仅限于事后审查报告,一旦出现了泄露个人隐私的帖子,网站立即向有关机关报告,同时对地址进行记录,保存60天以便相关机关调查。
海南天涯在线法务部舒女士向本刊介绍,涉及到侵权问题,他们的惯例是由当事人向其投诉后予以删除。目前天涯社区有上千个板块,要求版主一一进行事先甄别是不可能的。他们也只能是加强监管,从技术上尽量过滤掉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而成为被告让天涯很无奈,舒女士认为王菲更应该去告的是发帖人和人肉网友,因为他们是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
诸般矛盾,也正是眼下人肉搜索进入刑法修正案视野的原因,却不知能否借此进行分解。
商业操控的法律救赎
近几年人肉搜索中的炒作并不鲜见,最典型的例子是“兰董姐姐”,这位自称拥有几十亿资产的女子在网上炫富并视频抨击80、90后,但通过网友们发动的人肉搜索发现所谓的“兰董”不过是上海某视频网站的小职员,“人肉”们遭遇了一次网络炒作的嘲弄。
在法律和道德的纠葛中,转向对公共事件的监督也许是另一条出路。积极参与“周老虎打假”行动的网友“KAIK ”认为,网友的声势和理性判断在周老虎真相的揭示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是“人肉”们谈及起来可以真正问心无愧的少数事件之一。
作为人肉搜索的发源地,猫扑网的赏金猎人们在探索一种广义的提供信息帮助的人肉搜索模式。“任何人都可以请求人肉搜索引擎的帮助,这里你可以提出任何问题、请求任何帮助。”猫扑人肉搜索主管“Yule”向本刊记者介绍,这类搜索更接近于广义的人肉搜索,如国外最流行的科技搜索、社会工程学的搜索或人肉警察破案。
面对目前人肉搜索的侵权风险,赏金猎人提出了他们的口号:“以搜索他人隐私暴露他人隐私为耻,以各种个性的方式帮助他人解决疑问为荣。”“Yule”希望他们能够引导一种好的人肉搜索模式,并拟定建立人肉搜索道德公约。他说赏金猎人组织已经在回避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搜索,“因为注意到这种搜索的负面作用很大。”
如果剥离道德因素、移植国外的商业化模式能够成功,无疑比冒法律风险默许甚或操控人肉搜索要有前途得多。中国式人肉搜索能否完成自己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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