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霸王”条款 合同争议金额逾3亿元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14:57 当前栏目:业内新闻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中新社重庆2月21日电 (记者 刘长忠)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中国国家工商总局21日在重庆披露,在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开展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中,共调解合同争议14130件,实际解决13362件,合同争议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当日在当地举行的“中国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上表示,此项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现象,依法集中整治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中国工商系统共检查合同654143份,约谈企业89823次,下达行政建议书4815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991份,立案查处44557件,查处结案40505件,罚没款10648.49万元。
在专项行动中,中国各地工商机关通过收集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中问题突出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查处,在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美容美发、公用事业、房地产、旅游、汽车销售、电子产品维修等消费热点领域,实施重点突破,查处了一批案件,使“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店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水等不负赔偿责任”等一大批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得到规范。北京、上海、天津、湖北、湖南、浙江、南京等地公开发布了违法条款,使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规范。
甘霖表示,仅靠一年的专项整治无法彻底消除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她称,中国工商将重点关注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公用事业、预付费消费等领域民众反映强烈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民众利益,完善长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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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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