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33:01    当前栏目:公司治理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zylsw.net/gszl/2854.html
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公司法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咨询姬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姬传生公司法咨询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