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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权利配置中外研究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21-07-26 14:56:06    当前栏目:公司治理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股权权利配置中外研究

股权的定义

股权是法律直接或间接配置给公司股东的权利束。这种权利配置会因应社会和法律的变化而变化。公司股权作为权利束,并非单一的权利。从理论上讲,股权可以无限的分解,例如:股权可以分解为知情权、表决权等权利,然后知情权再次分解,可以分解为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查阅公司原始凭证的权利,以此类推。所以股权是配置给股东的可以无限分解的权利束。股权还是股东与其他主体在对立性的关系中所进行的权利配置结果。

运用科斯的冲突权利配置理论,完全可以研究股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利配置。公司法上的权利冲突与配置无处不在,已经深刻地影响到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作为公司法的经典之作,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已经隐含了权利配置的思想,伊斯特布鲁克与费希尔合著的《公司法的经济结构》、莱纳·克拉克曼、杰拉德·赫蒂格等人所著的《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也运用法律经济学的方法,对公司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经典的分析,并运用了对冲突权利进行配置的分析方法。国外公司法理论已经关注冲突权利配置理论的价值。

但是在我国公司法学界,包括法院的商事审判部门,对冲突权利配置理论研究甚少。对于公司法包括股权问题的研究,学术界多停留在单纯的比较法层面上。有些法院实务部门,则停留在各种大而无当的抽象原则的层面上。在公司法中,有各种各样的原则,而法院在援引这些原则的时候,有时对原则的选择并无标准,导致援引不同原则产生不同结果的现象发生,而且这些原则对法律问题也缺少解释力,甚至相互矛盾。例如在解决股权转让的问题时,既有股权自由转让原则,又有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何去何从呢?公司法主流理论,往往执之一端,对于这些问题背后的经济学意义,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

本文参考改编自孙远辉博士《股权的秘密》,系公司律师原创,转载请注明南京公司合同律师网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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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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