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合同变更的情形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09:42:17    当前栏目:合同变更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在这里,指狭义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其二,因重大误解而变更合同;
  其三,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注意,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只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影响已履行部分的效力。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zylsw.net/htbg/3140.html
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公司法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咨询姬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姬传生公司法咨询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