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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过户 不影响购房合同效力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09:44:14    当前栏目:合同效力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律师:过户只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阿才是经营木材生意的,几年前,他经营木材的房屋被政府强行拆除。当时房子没有房产证,但被定为历史遗留房屋,拆迁的时候政府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业主们集体告状。几经努力,政府同意给他们这些业主批地,让他们自行盖房。

  房子是由开发商盖的,原有面积范围内一平方米交1800元,超出的一平方米交2500元。阿才家的房子原来有56平方米,而所盖的房子面积最小的是90平方米。当时因家里没交钱,阿才直接将房屋转让出去了,转让费是10万元。当时房屋产权证没下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阿才就与受让方阿亮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阿亮支付阿才2万元定金及所有房屋费用,等过完户后再支付另外的8万元。

  阿才问,现在房屋没过户,阿亮有房屋所有交款的票据。他现在手里只有双方的协议书,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阿亮现在想要使用房屋或是租住的话,是否需要通知我?如果他就一直这样使用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我们之间的协议是否能受到法律保护?”

  黄有明: 阿才和阿亮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阿亮想要使用房屋或租住的话是无需通知阿才的;而房屋的过户只是阿才应履行的合同附随义务,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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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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