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13:26 当前栏目:破产清算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二、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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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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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姬传生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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