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的区别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09:38:42 当前栏目:合同订立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
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主要针对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在旅途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误导致游客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由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而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行者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等,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也不在其责任范围之内。
游客自身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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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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