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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程序是什么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09:38:43    当前栏目:合同订立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1.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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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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