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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股份是否可以退股?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40:58    当前栏目:股东权益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问:职工认购了本公司的股份,或职工作为发起人认购了新公司的股份,职工辞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保留在原公司的股份或要求退股?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公司观点:认购的职工股,能否继续保留原公司的股份关键在于公司所制订的关于职工股份的相关规定中是否有这一条款,如果该条款规定离职职工不能继续保留,公司就有权要你们退股。
  
    答:公司的看法是欠妥的。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当然职工除非转让股份,一般也无权退股。
  我国公司法有一条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公司除非为减少注册资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而且,公司法对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很难减资,另外,公司也不太可能为了个别员工的股份而决定减资;即使减资,也不能在未得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而回购该股东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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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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