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00:44 当前栏目:证券上市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 1.取消了对发起人强制认购一定比例股票的规定。新公司法第85条规定,这一比例可以少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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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了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
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从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修订为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连续盈利的要求
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只要求公司有三年的营业记录。
4.关于申请上市的程序
新《证券法》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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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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