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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信托合同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09:29    当前栏目:公司研究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
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
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
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
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
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
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 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丙 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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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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