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买到9瓶假茅台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11:10 当前栏目:合同案例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次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雪锋) 老陈购茅台酒看望友人,不想却购得9瓶假酒。4月12日,老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获得了商家的双倍返还。
今年3月,老陈特意从安徽到宜兴来看望友人。为求体面,登门拜访前,老陈特意到一超市花了近万元购买了9瓶茅台酒。当晚,他与友人把酒言欢的时候却发现这酒口味不对劲,怀疑是假酒。第二天,老陈就把酒拿到了技术监督局。经过技术部门的专业鉴定,认定老陈买到的“茅台酒”其实是由同一系列的其它酒勾兑而成,口味虽然十分相近,但并非真的茅台。气愤的老陈随即找到超市要求给个说法,可超市拒绝承认自己卖的酒有假。一怒之下,老陈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案情。法官发现,该超市与其酒类商品供货商合作多年,出于信任超市从未想过到专门机构验证酒类商品的真假,因此超市确实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酒。而作为消费者的老陈,买到假酒后要求赔偿也合理且合法,应予支持。法官遂在听取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超市双倍返还老陈购酒货款的调解结果赢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同。
法官提醒: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若遇欺诈行为,可以要求销售者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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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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