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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29:44    当前栏目:劳资关系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重要提示:

1、依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2、本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特征:向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发售计划份额以募集资金

4、计划管理人:中金公司

5、资金用途: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未来特定季度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中不超过基础资产预期收益金额的收益权

6、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的来源:租赁费收益权所产生的现金流用于向计划份额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收益

7、其他从略

     (注:上图来自:孟静《“联通收益计划”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设计与信托困境》;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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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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