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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或加盟连锁事业中的常见纠纷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30:38    当前栏目:特许经营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特许人选择以加盟的方式来开店创业主要原因是为了复制先进的经营模式,减小投资的风险。但投资者在面对林林总总的投资项目时,因为专业水平和信息的不对称,很难正确把握。我们总结国内这一行业的情形,将纠纷或争议归结为以下情形:
    
商品价值的争议——即对商品的质量、进货价格、市场定位不能统一意见。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这是一对根本的矛盾,从市场发展前景来看这是一对可以统一的矛盾。所以这是可以调和的,只要市场发展良好,价值则会得到最大的提升,价格就不是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好市场发展这一环节,会从根本上影响了特许双方的合作关系。

销售政策的不满——即对于总部辅助的销售手段、策略、辅导力度不满意。这几乎是所有加盟者共同的心声,他们通常会认为总部的不足之处在于:过于注重招商加盟的宣传;促销手段达不到提升业绩的目的;总部对加盟店的干预过多。我们认为,加盟者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和认识销售政策的成败:总部实施销售政策的行为能力,比如说人员的配比、专业素质、职业态度、指导政策依据。

沟通执行不顺畅——总的经营计划和管理措施不易落实,加盟店的共识难以达成和凝聚。而加盟店常常会认为总部动不动就来个计划,纯属浪费时间和金钱。不执行还要按合同约定处罚,真的很伤脑筋。而总部却总在抱怨加盟店不诚信,没眼光。我们认为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果总部多到加盟商这些大众中去调查研究,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限制原材料自购——加盟商总想自己采购原材料,以降低成本;总部总想更多的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从世界各国的加盟连锁业来看,要求加盟店只能向总部采购这是维系特许经营体系运营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通例。对此我们认为:总部要想加盟商能够认同,要在材料的特异性和质量保持创新力度,定价机制合理;而加盟商要在成品质量上坚持以一贯之。双方的信任多了,分歧就会少一点。

商圈保护不统一 ——总部对加盟店的规划、布局灵活性太强,以致执行起来会发生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冲突。我们认为,特许人应当严格保护每个加盟者的基本市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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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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