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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9.8万注射进口激素 效果不佳状告美容院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0:03:35    当前栏目:违约责任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光明网讯   据江苏法院网消息,为了青春永驻,曹某听信美容院店员的推销,花19.8万元购买了5支进口激素注射剂,没想到用完后身体感觉不到有任何变化,认为美容院存在欺诈行为的曹某一怒之下将美容院告上了江阴市人民法院,要求退还19.8万元的购物款,并支付19.8万元的赔偿金。江阴法院近日判决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

  2010年,年仅30岁的曹某时常感到自己身体大不如前,很是苦恼。当年9月,曹某常去的美容店店员向其推销一种进口激素,声称该激素是一种保健产品,能解决身体各脏腑器官细胞的老化问题,使身体各机能回升、精力充沛饱满,让男人有敏捷的思维,快速的反应,良好的精神等功效,曹某心中大喜,便购买了1盒激素,该激素是注射剂,5支一盒,一盒价款为19.8万元。

  曹某一次性付清货款后,直接在美容院使用,由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为其注射,前后花了3个月左右的时间将5支注射剂使用完毕。但不管是在使用期间还是使用后,曹某均没有感到身体有任何变化,心有疑虑的曹某翻看激素的说明书、上网查询该激素的情况,发现该激素主要适用于儿童、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特纳氏综合症及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生长障碍。曹某认为美容院在向他介绍药品时扩大了药品的效果,误导了他,为此,曹某一纸诉状将美容院告上了江阴法院,要求美容院退一赔一。

  江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美容院销售给曹某的是一种进口药品,按规定必须由国家批准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进行销售,而这家美容院不具备销售该药品的资格,另外,美容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的相关凭证,也未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其提供的说明书的内容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故美容院属于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美容院应当依法对消费者曹某进行赔偿,遂判决该公司退还曹某购物款198000元,并赔偿曹某198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前在美容、医药、保健品等领域时有商家假借“高科技”外衣,捏造不切实际的“原理”,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的事情发生,很多都是利用大众消费心理欺诈消费者,有些产品往往并无实际效果,甚至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因此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随意使用来路不明的药物,而是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此外,这类消费纠纷涉及金额通常较大,消费者应保存好消费凭据,出现问题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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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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