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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首次披露创业板定位与制度设计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3 23:00:43    当前栏目:证券上市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中国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条件已经成熟,工作重点明确。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日在深圳首次详细披露了创业板的市场定位与制度设计,并就创业板具体筹备工作作出了部署。
  “第六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1日在深圳举行,尚福林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讲话。他表示,当前推动以创业板为重点的多层次市场建设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近期创业板的具体筹备应重点做好制度安排准备、上市资源准备、技术系统准备,以及市场宣传与投资者教育等。
  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向外界公开创业板的市场定位与制度设计,首次宣布推出条件已经成熟。据了解,建设创业板市场,是今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
  在创业板的市场定位方面,尚福林表示,创业板市场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重点服务于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质量的整体提高;三是重点服务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在创业板的制度设计上,尚福林表示,创业板市场要根据市场化改革原则,充分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成熟经验,结合我国中小企业板建设成功经验,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合理安排制度创新。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上要合理确定创业板市场的准入门槛,突出对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的吸引力,要适应创业企业特点,上市公司要体现成长性、创新性和行业的多样性。
  尚福林对创业板的具体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度安排准备。尽快制定并公布创业板发行及上市管理办法、审核制度、保荐制度,以及上市规则等。二是上市资源准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机制,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使创业板有一个良好的起步和厚实的资源基础。三是技术系统准备。梳理和确定创业板技术运行框架,做好交易、运行、结算、监察等系统的技术实现工作。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创业板上市门槛问题,与会的各位领导与学者认为,即将推出的创业板既要降低进入的门槛,让更多的创新型企业能够进入,又不能仿效境外创业板市场的低门槛,从而忽视中国企业治理不规范、中介机构不成熟、市场投资者不够理性等实际问题。
  “中国创业板市场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有作为。”与会的领导与专家学者在讲话中纷纷表示,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是把科学发展观、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落实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的重要体现;是适应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升资本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适应中国广大中小企业、创业企业新变化和新需求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指出,建立创业板市场的条件已经具备,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宜早不宜迟。他认为,当前国家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有了很大进步;我国涌现出不少有价值、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对于创业板市场,要严格监管,特别避免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发现问题要从严处理,真正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宗衡在致欢迎词时表示,十年磨一剑,创业板市场经过近十年的筹划,可以说已经水到渠成、呼之欲出。深圳市政府将全力支持深交所在做好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建设好创业板市场,努力把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创业投资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设立创业板市场是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主要渠道,中国建设创业板市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旺盛的需求。创业板要紧紧围绕国家自主创新核心战略的实施,要在现有制度、经验基础上变更观念、勇于改革、善于创新。但是,创业板市场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可能一蹴而就,会面临诸多复杂性、特殊性问题。因此,认认真真的准备,扎扎实实的工作,是建设好创业板市场的基本前提。这就需要深入研究中国创业企业的新特征、新问题,准确把握好创业企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制定与中国创业企业特殊性需求相适应的发行、上市、交易、监管制度和规则;抓紧做好创业板启动的组织、规则、技术、上市资源、投资者教育等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创业板成功推出,平稳运行。
  本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深圳市政府、深交所联合主办。论坛以“创业板市场与自主创新国家战略”为主题,旨在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讨创业板市场建设在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核心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与功能,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建设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启动做好扎实的准备工作。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科技部副部长曹建林,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上证所理事长耿亮,PECC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委员会主席周道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陈耀先也出席了论坛并讲话。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向论坛发来书面发言。会议期间,深交所还分别与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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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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