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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买卖合同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2:36:52    当前栏目:买卖合同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第一百六十八条【样品买卖】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合同法条文解读

  样品买卖的含义。样品买卖咒称凭样品买卖、货样买卖,是指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买卖,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应当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相同的品质,其特点在于以货物样品来确定标的物。交易时间中,订货买卖多采用样品买卖方式。凭样品买卖要求有样品存在,而且样品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就存在。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凭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出卖人先向买受人提示样品,而后双方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表明进行的是样品买卖,则双方不成立样品买卖。所以,按照商店中摆列商品购物不属于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的特点。样品买卖加强了出卖人的责任,出卖人担保交付的买卖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为了检验买卖标的物是否与货样品质相同,通常采取封存货样的办法,以待验证。同时,出卖人应当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是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如果出卖未履行这项义务,买曼人不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认为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对买受人来说是“严莺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从而符合合同法总则所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封存样品与说明不一致。按照《买卖合同解释》第四十条的规定,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叉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找专业合同律师 就到 南京合同律师http://www.zylsw.net/

  样品买卖的举证责任。样品买卖往往就实际交付标的物与样品是否一致发生纠纷,此种情况下,诉讼争点往往演变为哪方当事人对一致性负有举证责任。从本条规定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的表述,可阻初步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与样品具有一致性负举证责任;但在买受人受领并占有标的物之后,由于标的物是否发生及发生何种变化已非出卖人所能控制,此种情况下,当买受人主张“货不对板”时,也可将相应的举证责任赋予买受人。

关联法规 

    《买卖合同解释》第四十条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成民终宇第1209号盐城市城区明生玻璃仪器厂与成都科析仪器成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本案在二审中的争议焦点为明生仪器厂提供的痰盒是否符合双方约定。明生仪器厂认为本案所涉合同系凭样品买卖合同,双方确认的样品为直径40毫米、高30毫米的有盖纸杯,明生仪器厂按样品生产并未违反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亭人应当封存样品,井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由于明生仪器厂与科析公司并未封存样品,导致本院对样品的品质无法验证,对此双方均负有责任,明生仪器厂提出应由科析公司承担样品的举证责任的上诉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找专业合同律师 就到 南京合同律师http://www.zylsw.net/

  其次,从合同的签订的过程来说,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巳对样品进行确认,通常来讲会将 巳确认样品的品种、型号记载于台同中,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对痰盒的型号、规 格、质地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供货台阿》中痍盒为直径40毫米、高30毫米的蜡纸盒的约定与藏方已确认的样品一致,且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涉案痰盒的实际使用方江西省结核病防治所出具的收条,载明收到明生仪器厂的痍杯系无盖纸杯,显然不符合双才关于痰盒质地为蜡纸盘的约定,明生仪器厂的行为巳构成违约,应承担退货井赔偿科析公司损失的责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四(商)终字第80号上海华申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凯威有限公司(Calwell Corporation}等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二审法院认为,华申公司与凯威公司签订的《购货订单》虽约定由华中公司向凯威公司提供织物棉含量为80%的服装。同时,双方又约定:“生产前需有每一尺码的1件样品供买方确认”。2006626,陈音芳( EMMA)代表凯威公司针对国内生产厂 顺翔制衣厂封存面料样品写明:“……t,reen色大货色&面料品质0K……”。20067 5日,史建林( MIKE)代表凯戚公司在国内生产厂邱隘峰玮制表厂封存面料样品边上写明:“黑色。OK请跟紧厚样做大货!CALWELL. mike”。由此可见,凯威公司和华中公司对出售服装的实际棉含量为35%是明知的。华申公司的行为有违《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原判据此对华中公司要求凯威岱司赔偿汇率差损失以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请柬予支持并无不当。找专业合同律师 就到 南京合同律师http://www.zylsw.net/

    第一百六十九条【样品隐蔽瑕疵】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印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合同法条文解读

  样品存在隐蔽瑕疵的,在买受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不能认为该隐蔽瑕疵是双方关于标的物质量约定的一部分,出卖人所交付样品的质量仍应符合通常标准。也就是说,双方就关于隐蔽瑕疵涉及的质量要求视为束约定,本条可看作是《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在买卖合同中的具体化。

关联法规】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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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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