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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内容

作者:公司法律师姬传生    发表时间:2018-05-24 12:36:51    当前栏目:买卖合同    来源:公司合同律师网    阅读: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l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合同法条文解读

  关于买卖合同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本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况,在上述八种条款之外,再约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以避免履行过程中就上述条款发生不必要的争议。本条是提示性条款(条文用语系“可以”括,并非“应当”包括),若未对包装方式等条款作出约定,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在买卖合同对上述条款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参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包装、检验、结算等条款与数量、质量、价款及其等条款之间的联系。

    包装方式既可以指包装物的材料,叉可以指包装的操作方式;包装又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类。检验是指买受人收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时,对其等级、质量、重量、包装、规格等情况的查验、测试或者鉴定。结算是当事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主款项往来而进行的清算和了结;主要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合同文本使用多种文字的,需要明确以何种文本为准。

【关联法规】

    <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一条

典型案倒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穗中法民二终宇第1647号广东灞蒲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可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2006731,上诉人(广东灏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可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上诉人向被上诉人购买2IBM数据库服务器,其中写明,预付款:上诉人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10%,即人民币89000元作为预付赦支付绔被上诉人;验收藏:在采购物品通过上诉人和上诉人最终用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联合验收合格后,上诉人将合同总成交k 90%,印人民币801000元,在验收后40天内阻支票方式支付给被上诉人。20061027,上诉人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签署了一份《工程验收报告》,该报告显示的验收结论为初验合格,上诉人也为此支付T验收敖779300元给被上诉人,尚欠被上诉A验收赦110700元未支付。上诉人不支付尚欠被上诉人上述110700元验收敖的理由是讥为被上诉人供应给其的产品尚未通过上诉人和最终用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联合验收。对此,法院认为,上诉人如认为被上诉^供应给其的产品至今未通过上诉人和其最终用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验收合格,按常理上诉人理应不支付上述巳支付的验收藏蛤被上诉人,但根据本案现已查明的事实来看,上近人确已依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将大部分的验收款支付给了被上诉人。因此法院对于上诉人上诉称被上诉人供应其的产品至今来通过上诉人和其最终用户佛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联合验收,因此其支付被上诉人验收款的条件尚未成就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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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姬传生,男,生于1968年,民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和人脉资源,十六年专兼职律师从业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律师、教师、工会主席、行政主管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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